火在第1位 4位的成语每个三个 2位 3位 3位 2位 4位的成语每个三个 光在第1位

火在第1位

火冒三丈 形容愤怒到极点。

火烧眉毛火烧到眉毛。

比喻事到眼前,非常急迫。

火上浇油往火上倒油。

比喻使人更加愤怒或使情况更加严重。

炉火纯青 道士炼丹,认为炼到炉里发出纯青色的火焰就算成功了。

后用来比喻功夫达到了纯熟完美的境界。

趁火打劫 趁:乘机。

趁人家失火时去抢劫。

比喻乘人之危谋取私利。

热火朝天 形容群众性的活动情绪热烈,气氛高涨,就象炽热的火焰照天燃烧一样。

刀山火海 比喻极其危险和困难的地方。

十万火急 形容事情紧急到了极点(多用于公文、电报等)。

水深火热 老百姓所受的灾难,象水那样越来越深,象火那样越来越热。

比喻人民生活极端痛苦。

抱薪救火 比喻用错误的方法去消除灾祸,结果使灾祸反而扩大。

电光石火 闪电的光,燧石的火。

原为佛家语,比喻事物瞬息即逝。

现多形容事物象闪电和石火一样一瞬间就消逝。

洞若观火 洞:透彻。

形容观察事物非常清楚,好象看火一样。

光彩夺目 夺目:耀眼。

形容鲜艳耀眼。

也用来形容某些艺术作品和艺术形象的极高成就。

光芒万丈 形容光辉灿烂,照耀到远方。

光明磊落 磊落:心地光明坦白。

胸怀坦白,正大光明。

波光粼粼 波光:阳光或月光照在水波上反射过来的光。

粼粼:形容水石明净。

波光明净。

春光漏泄 原指柳枝泛绿,透露了春天将至的信息。

比喻秘密或男女的私情被泄漏出来。

春光明媚 明媚:美好,可爱。

形容春天的景物鲜明可爱。

发扬光大 发扬:发展,提倡;光大:辉煌而盛大。

使好的作风、传统等得到发展和提高。

星灭光离 比喻朋友关系不能继续。

一寸光阴一寸金 比喻时间十分富贵。

正大光明 心怀坦白,言行正派。

暗淡无光 暗淡:不明亮,昏暗。

形容失去光彩。

八面见光 形容人非常世故,各方面都能应付得很周到。

穿壁引光 穿:凿通;引:引进。

凿通墙壁,引进烛光。

形容家贫读书刻苦。

桌子怎么做暗格、

攻略:进入场景,一直点左上角的播放箭头。


2位


1.墙角的垃圾桶里有紫色的木块,捡上。



2.在玻璃窗上面的挡板上拿到 投影仪。



3.摩托车左边脚踏那有个 黄色的东东。



4.按次序,点 上.右.上 在摩托车的下面的地上找到 银色钥匙。



5.向左,看到桌子,翻开上面的笔记本,掉出 半张纸。



6.桌子下面有个 黄色U形卡。



7.桌子左边的“后腿”上 拿到 铁杆 和 黄色金属插销。



8.向左,面对有壁画的墙,在壁画上的拿到一个 红色的东东。



(每次的位置不一样,仔细看,不是T-shit上的那个盒子)9.面向桌子后面的蓝色的门,点门上方,拿到一把 摩托车钥匙。



将摩托车钥匙插在摩托车座椅那的小孔里,打开座盖,取出扳手。



10.面向另一扇门,点门正上方的墙,在左边的工具栏里点 铁杆,再点天花板上的 半张纸。



11.桌子左边墙上有个方盒,点它上面的管子,管子上方有个装置,把银色钥匙插入钥匙孔,装置启动。



12.打开方盒,看见一红一蓝两个按钮,蓝色代表“·”,红色代表“-”,可用它们输入像电报一样的代码序列。

代码表就在合成的那张纸上,分两栏共有26个代码,依次代表26个字母。

比如代码表上“o”字母对应三个“-”,那么就连续点红按钮三次,等待三个长音过后,会出现“o”字母。

同理输入“p”“e”“n”,屏幕显示open字样。

(依次是:o --- ,p ·--· ,e · ,n -·)。



13.方盒打开后,看到左边的墙壁上出现一个蓝色暗门,从里面取出 蓝色的东东。



14.查看先前找到的投影仪,点左下角把它翻转过来,是不是和桌子上那本说明书上画的一样?把红、蓝、黄三种颜色的东东哦个分别方在相应的格子中,回主场景,关上暗门。



15.正对暗门点投影仪,投影仪会在场景中出现,按下它的大按钮,前端显示蓝色,打开暗格门,发现暗格变成蓝色,并找到一个摩托车头灯,关上暗格门;再按刚才那个投影仪的大按钮,前端显示红色,打开暗格门,发现暗格变成红色,并找到一个望远镜,关上暗格门;再按大按钮,前端显示黄色,打开暗格门,暗格又变色了,发现一面反光镜。



16.摩托车正对的车库门的右边有个小孔,把黄色金属插销插进去,再把反光镜挂上。



17.在摩托车前车轮上方有个铜色支架(就是应该放车灯的地方),在这个场景点击黄色U形卡,场景中出现扳手,点击支架,安上U形卡;再点摩托车头灯,同样出现扳手,点安上的U形卡,安好头灯。



18.把摩托车钥匙插进摩托车头彩色按钮前面那个钥匙孔,点亮摩托车头灯。

点彩色按钮发现分别对应数字1-5(跟档位一样)。

右车把手处有个紫色按钮对应6。

(摩托车的后轮有个车锁,写有locked的车轮锁上也有6个小方块,原来可以用车头上的彩色按钮输入车轮锁的密码)。



19.由于车头灯被点亮,并且被反光镜反光,所以摩托车后方的暗室车库也亮起来,内墙壁上有个小矩形方块,用望远镜查看,出现随机六位密码。



20.用车头彩色按钮陆续输入密码,听到卡一声,那是后轮的车轮锁打开了,去看看车轮锁,发现locked已经变成ok,点一下,下面有个紫色的东东。



21.把紫色的东东替换下投影仪背面的灰色方格,按照前面方法照出紫色暗格,发现一扇紫色的门,上面有个蓝色按钮。

(是不是又让输入密码?想起最先拿到的那堆紫色木块和桌上说明书最后一页,看来又是输入代码表中的字母。

)紫色方块分两种,分别代表“·”和“-”,把它们依照代码表上的对应关系拖放在黄色区域。



22.(记住,是拖进黄色的区域),点蓝色按钮可输入。

比如代码表上“H”字母对应“····”,那么就连续拖进4遍右边的紫色木块,再点击蓝色按钮,会出现“H”字母。

同理输入“E”“L”“P”,按钮变黄,按下可得到金钥匙。

(依次是: H ···· ,E · ,L ·-·· ,P ·--· )。



23.把车头上的摩托车钥匙拔下,插入金钥匙,按右把手上的6号紫色按钮,轰隆隆隆,摩托车把门撞个大洞。



具体可以看这里的教程

人体自燃现象。。是什么引起的。是真是假? 。。。有得救吗?

都是骗局或者错误的解释。

从18世纪至今,大约有四十几起案例被宣称是属于“人体自燃”。

事实上,从来没有人亲眼看见人体自燃,这些都是宣扬者根据事后记载的推断,并且有意忽略了可以说明起火原因的重要细节。

这些宣扬者经常忽略了一些能说明问题的重要细节。

如果我们把这些“人体自燃”的案子放在一起比较,会发现它们具有以下特征: 一、所有案例都发生于室内,并总是致命的。

死者总是已独处了很长时间,发现者即使在附近,也从未听到任何惨叫或高喊“救命”的声音。

二、死者大部分是女性,往往身材肥胖,有酗酒恶习,而且死亡经常发生于饮酒之后。

三、死者被焚烧的程度一般要比正常火灾严重,但是身体的焚烧程度并非均匀分布的。

四肢通常未烧毁,而躯干被烧的程度最严重,在许多案例中,躯干完全被烧毁,骨头被烧成了灰烬。

四、火势局限于人体和附近,而没有蔓延开去,周围的家具一般未受损或损害不大。

五、尸体、骨灰下面的地板往往覆盖着一层气味难闻的、粘稠的黄色油状液体。

六、焚烧从来不是自发产生的,在死者的周围总可以找到火源,例如油灯、蜡烛、火炉、香烟。

另外,有些所谓“人体自燃”的案例,实际上是谋杀案。

既然对这些案例的记载都相当清楚,而火源又总可以找得到,还有什么神秘之处?在很长时间内让人迷惑不解的是这些死者为什么会被烧得那么彻底。

( 详细解释在附录全文中,因为这个是另外一个问题了) 附录: “人体自燃”是真是假? 从18世纪至今,大约有四十几起案例被宣称是属于“人体自燃”。

事实上,从来没有人亲眼看见人体自燃,这些都是宣扬者根据事后记载的推断,并且有意忽略了可以说明起火原因的重要细节。

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发生于1951年7月2日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。

这一天8点,房东卡宾特夫人替67岁的寡妇玛丽·里瑟(Mary Reeser)签收了一份电报,当她走到里瑟的房间门前时,发现房门的把手滚烫。

她大喊“救命”,两名油漆工从街道对面跑过来帮忙,打开门一看,发现房间里热气缭绕,里瑟已被烧成灰烬,只剩一只穿着黑拖鞋的脚和一个“缩得很小的头骨”(可能是颈椎),里瑟所坐的沙发椅也已烧毁,只剩弹簧堆积在灰烬中。

调查人员赶来后,注意到天花板和墙壁的上半部被熏黑,墙上塑料插座、浴室里的塑料杯子和衣橱中的蜡烛也融化了。

一个电子钟停在4点20分,改插到其他插座后还能走动。

调查人员估计里瑟的体重为175磅,被烧得不到10磅,就像是在火葬炉中烧过一样。

消息传开后,人们提出了种种解释。

有的说里瑟老太太是被人用喷灯谋害的,有的说她是吃了爆炸性物质被炸得粉身碎骨的,也有的说她是被球状闪电击中的。

当然,有许多人说她是自燃而死,这 个案例因此被宣扬为人体自燃的“有最佳记录的现代案例”。

这些宣扬者经常忽略了一些能说明问题的重要细节。

在前一天晚上8点30分,里瑟的儿子在探亲完毕回家之前,里瑟告诉他她已吃了两粒安眠药,并准备再吃两粒。

晚上9点,房东透过窗口看到里瑟老太太穿着由易燃布料制成的睡衣和外套,坐在沙发椅上吸烟。

因此,起火的原因并不是那么难以想像的:里瑟在吸烟时睡着了,烟掉到 衣服上引起了火灾。

如果我们把这些“人体自燃”的案子放在一起比较,会发现它们具有以下特征: 一、所有案例都发生于室内,并总是致命的。

死者总是已独处了很长时间,发现者即使在附近,也从未听到任何惨叫或高喊“救命”的声音。

二、死者大部分是女性,往往身材肥胖,有酗酒恶习,而且死亡经常发生于饮酒之后。

三、死者被焚烧的程度一般要比正常火灾严重,但是身体的焚烧程度并非均匀分布的。

四肢通常未烧毁,而躯干被烧的程度最严重,在许多案例中,躯干完全被烧毁,骨头被烧成了灰烬。

四、火势局限于人体和附近,而没有蔓延开去,周围的家具一般未受损或损害不大。

五、尸体、骨灰下面的地板往往覆盖着一层气味难闻的、粘稠的黄色油状液体。

六、焚烧从来不是自发产生的,在死者的周围总可以找到火源,例如油灯、蜡烛、火炉、香烟。

另外,有些所谓“人体自燃”的案例,实际上是谋杀案。

既然对这些案例的记载都相当清楚,而火源又总可以找得到,还有什么神秘之处?在很长时间内让人迷惑不解的是这些死者为什么会被烧得那么彻底。

人体大约80%是水,是很难独立燃烧的。

这是那些试图焚尸灭迹的凶手要面临的难题,如果不添加足够的燃料,他们很难将尸体焚毁,更难以将之烧成灰烬。

只有在很极端的条件下尸体 才能被烧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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